左云县城李某酒驾撞树上死亡事故警钟长鸣!
11日22时20分许,李某驾驶冀A***P3雪佛兰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盐麻线003km+806m(大同市左云县南六里村附近)时,驶出路外与树木发生碰撞,造成李某当场死亡。
事故发生后,左云交警立即赶到现场,经勘查取证分析: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在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,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原因,其行为违反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、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,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因为这场车祸,家庭轰然坍塌,亲人生死诀别。交警部门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开车不喝酒,酒后不开车,不乘酒后车,这是终生坚守的铁则!(山西省法制新闻中心)
责任编辑: